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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女体育课后突然失常

家长状告体育老师
2000-07-07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7月6日讯(记者 陈君)14岁初二女生张欣(化名),在一次体育课后突然精神失常,家长认为是体育老师体罚刁难所致,遂把这所中学及体育老师告上法庭,宣武法院今天下午开庭审理了此案。

张欣的母亲代表女儿出庭,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她始终在流泪,其代理人陈述了事实经过:今年2月29日下午第三节体育课,张欣和另外10几个没按要求穿服装和球鞋的同学,被老师单编一组,跑步,其间张欣摔倒,老师没有让她停跑,课后,张欣等人由于拒绝在体育日志上签字与老师产生纠纷,张欣突然昏倒在地,同学和老师将她送到就近的友谊医院。经诊断,为头部软组织挫伤,从那时起,张变得十分怪异,时常发呆发愣,动辄哭闹,生活不能自理,并把母亲的脸抓伤,把父亲的手扎伤,一提起体育课就哭喊:“我的鞋合格,我要回家。”安定医院做出诊断:癔病性反应。张欣的妈妈认为,女儿的病是体育老师造成的,请求法院判决学校赔偿女儿继续治疗的医药费、伤害补助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2万元。

张欣的母亲在庭上说,体育老师对女儿的刁难歧视由来已久,去年10月的一天,张欣和另几个女生就因鞋和衣服不符要求,天已经很黑了仍不许回家,平时罚跑和罚站更是常有的事,为了这双鞋,我特意带女儿去了区教委,被证实是符合要求的白网球鞋。

40多岁的体育男教师在庭上为自己辩护,他认为,学生不按规定着装是对老师的不尊重,处罚是针对10几个人并非张欣一人,因此不存在对她的歧视,她的病应从多方面找原因。

张欣的病是否与体育老师的严格管理有关,法院将在调查审理后择日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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